訂定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」
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台財稅字第10904530540號;衛授疾字第1090100465號
資料來源: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09/03/12
一、配合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四條之一規定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授權依據。
二、本辦法重點如下:
三、本辦法施行期間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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