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新制 會計師教你預售屋怎麼「稅」

2021-03-20 11:09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/台北報導

房地合一新制來了,預售屋轉手將課重稅,新制暗藏重大眉角,根據財政部釋出的政策內容,會計師分析,未來買賣預售屋要有心理準備,綁定最重稅率45%的期間,將會比買賣成屋更漫長。

房地合一稅是所得稅的一種,但是目前採獨立申報、分離課稅,根據行政院最新通過的修正草案,未來針對境內個人交易房地的行為,若原房地持有期間在兩年以內,依45%稅率課徵所得稅;逾兩年未逾五年者35%;逾五年未逾十年者20%;十年以上則是15%;值得注意的是,預售屋交易也將納管,且在稅率認定下,存在二大面向的變革。

預售屋納管 不再歸課綜所稅

第一個須注意的面向,在於適用稅制改變,勤業眾信會計師陳惠明表示,坊間常聽到投資客轉讓購屋買賣預約單,也就是「紅單」卡位,在潛銷時期下訂熱門的戶型,之後加價轉讓,因賺取其中的價差,此種做法過去視為財產交易所得,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繳稅,其稅率為5%至4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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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惠明表示,過去的做法,反而有機會讓投資客規避房地合一稅的較高稅率;隨著新版「房地合一稅2.0」修法,則將預售屋交易視為房屋及土地交易,納入房地合一課稅。

透過案例來理解,陳惠明舉例,假設一位黃先生於2019年9月向建商購得紅單,並於2021年6月轉讓紅單,中間賺取價差1,000萬元,在現行稅制底下,併入綜所稅課徵,此筆交易的最高稅負為400萬元;未來若適用房地合一稅,因為持有期間未滿二年,將被課徵450萬元房地合一稅。

陳惠明認為,既然政府定調「房地合一稅2.0」將紅單轉讓納入,未來紅單轉讓與取得成屋的所得,適用稅率相同,應會適度降低紅單轉讓的熱潮。

預售屋新建落成 持有期須重新計算

既然預售屋要納管,那麼課稅的第二項重大議題,便是持有期間的認定,買家在預售期間持有紅單,跟成屋持有期間能否合併計算呢?

對此,財政部高層其實已有定調,官員表示,持有「紅單」跟持有「產權」是不一樣的,兩種持有期間應各自計算,例如買預售屋,兩年後取得成屋,持有成屋一年內交易,其稅率應以45%計算,並不因購入預售屋至銷售日已逾二年而得適用35%稅率。

財政部高層指出,站在政府立場,這樣認定有二個好處,其一,在於讓成屋交易課稅方式穩定,與現行制度相差不大;其二,就是要減少紅單炒作行為,由於適用較重稅率,預期紅單交易量會大幅減少。

陳惠明解讀,政府立法有其目標,在市場方面,則要留意新稅制上路後,一方面會讓購入預售屋的投資人,綁定較高稅率比較長的時間;不過若善用新規定,及早脫手紅單,則有機會適用較低的稅率。

同樣以前面虛擬的黃先生案例來說明,陳惠明表示,黃先生是在2019年9月購得紅單,假設該棟預售屋在2022年3月落成,黃先生若只想要短期獲稅,可選擇在2021年底脫手,適用35%稅率;但如果等2022年4月才出售,反而就會適用45%稅率,投資人應留意新規上路的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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