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宅變民宿 三要件享優稅

2021-01-07 00:30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/台北報導

疫情之下國內旅遊漸旺,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住宅合法登記為民宿後,可以留意客房數量、客房總面積及僱用員工情形,符合以上條件者,不僅免徵營業稅,還可以適用較優惠的房屋稅率。

官員表示,為了提振國內觀光旅遊,財政部針對民宿的課稅規定,曾發布函釋,認定住宅如果供民宿使用,在符合「客房數五間以下」、「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」、「自行經營未僱用員工」等三大要件,這間民宿就能視為家庭的副業,可以免辦營業登記、免徵營業稅。

官員表示,但如果民宿本身的客房數量或面積超過限制,或是僱用了其他員工來協助經營,甚至發展成短期日租的經營模式,就不再符合上述優惠要件了,都要按營業用稅率3%課徵房屋稅,房屋使用情形若有以上變更,屋主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,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。